尊敬的客户:

您好!

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,建站之后需要进行ICP备案,办理论坛的还需要进行BBS专项备案.

您的网站因长期没有备案被依法暂停,请立即联系国家信息产业部办理ICP备案,

取得相应ICP证书后可联系QQ:77780886开通您的网站,谢谢合作!

您备案需要用到的信息:
备案办理地址: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
服务器IP地址:218.27.133.38

网络接入提供:吉林省吉林市网通

祝 备案顺利 建站无忧 !

QQ: 77780886




万网的通告 http://www.net.cn/service/a/zytz/200707/2284.html
新网的通告 http://bulletin.xinnet.com/News/200771116256.html



Baidu.com
搜索 BBS专项备案 结果
http://www.baidu.com/s?wd=bbs%D7%A8%CF%EE%B1%B8%B0%B8&lm=0&si=&rn=10&ie=gb2312&ct=0&cl=3&f=12

bbs
专项备案与原本在信息产业部的备案有什么区别?又需要注意哪些相关事项?

1
。专项备案,特指有开办BBS虚拟社区服务的站长,必须重新提交备案。

2
。信息产业部的备案资料只作为通信管理局检查所用,若网站开设了BBS服务,则必须参与专项备案。

3
。参与专项备案以广东地区为例,要求网站本身的备案信息属实,开设了BBS的话,必须有具体负责BBS传统安全的管理员,即非负责网络安全的管理员进行社区网络值班,对社区进行监督,防止发生违法犯罪现象。(即通信管理局核查原有备案信息是否与网站站长的相关信息符合,是否真实;而网监部门将清查BBS等服务是否进行了专项备案,已经有信产部备案的只需接受通信管理局的备案检查)

4
。新开网站同样必须办理以上所有手续。若原网站有版块/版主相关变更,也需及时进行补备信息。

5
。备案具体事宜可联系各地网监部门,若没有网监部门,则可联系通信管理局,每个地方都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不同的办理程序。经营性的网站所开办的BBS根据网友反映可能需要交纳相关办理费用,非经营性的网站不必交纳费用

6
。专项备案完成后,网监部门将提供一个类似工商盾一样的网安LOGO,点击可查询到备案信息(广东地区如此,其他地方可能有些许变化),专项备案预计在9 30日前结束,各地也可能陆续展开专项备案活动。逾期未办理备案和原有备案信息不真实者,都有可能被整改或关闭网站。

其具体条件包括:

1
、要有法人,有公司证明
2
、管理员及版主要备案
3
、板块变动要重新审批
4
、管理员及版主要24小时值班,且不能少于2
。。。。。。。